天津市购房政策

如题所述


根据天津购房政策:天津购房以家庭为单位,在除滨海新区之外的天津其他区,天津户籍(含集体户口)限购第三套住房;外地户籍和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限购第二套住房。外地户籍在天津买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这是外地户籍在津买房的的前提条件,连不限购的滨海新区也需要提供社保或个税。
需要注意的是:
1、天津购房认房又认贷,有过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无论是否还清。
2、“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是指购房人从购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3年内任何连续24个月。
3、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4、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至少一名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军官证不能证明服役所在地的需部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5、离婚后带未成年子女的按照家庭认定,未带未成年子女的按个人认定。
6、居住型公寓和已选择房屋用途为“居住”的混合型公寓纳入限购范围,其他类型公寓不纳入限购范围。
天津购房贷款政策规定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从4月1日开始,天津执行的商业贷款政策是:认房认贷,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最低六成,最长贷款年限25年。
注:1、已取得房产证或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认定套数,网签预定协议的不认定套数。
2、共同产权房屋认定套数。
3、因拆迁需购房的,凭拆迁证购买,购买后认定套数。
4、因持生效法律文书需购房的,凭文书或判决书购买,购买后认定套数。
5、因继承遗赠文书需购房的,凭继承判决书购买,购买后认定套数。
6、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并已取得产权的,计入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住房套数。
7、个人在国有土地上自建且已依法取得产权证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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