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爷爷奶奶把孩子藏起来怎么办

他们老两口一个有慢性病,现在已是拿钱买命的阶段了,女的又特爱赌博,我现在跟他儿子本身有矛盾还加上他们给我们惹的矛盾,我们准备离婚了,但是他们说孙女是他们家人,不让我带走,他儿子是没精力一直带孩子的,他们老两口更不是带孩子的料,而且又是那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大家给我出出主意

  很普通的民事诉讼纠纷案件,您说的问题,牵涉到一个抚养权的问题。由于您没有提及您女儿的年龄,所以我给您分析下,您自己归类。
  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会出现这么几种情况:如还在哺乳期之内的婴儿、哺乳期后的子女、有识别能力的子女等。
  法律规定,当离婚双方争养子女而发生纠纷的时候,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子女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从有利于婴儿发育成长上考虑的。只有在母亲确实无力抚养或者从客观事实分析随母亲生活确实对子女成长不利时,法官也可以将小孩的抚养权判给父亲。
  对哺乳期后的子女,他们的抚养问题应依法先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由法院判决。法院应根据子女的权益和父母的实际情况判决,届时法院会根据子女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子女在父母婚后所处的实际环境;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以及子女的监护人能否受到良好的教育及心理安慰等等因素。
  在子女已有识别能力时,应当考虑子女的意愿。此外,对于离婚一方已年老患病,不能再婚、再育的情形,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他们抚养子女的要求。
  总之,子女的抚养权无论判给哪一方,其原则上都必须考虑是否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利这个重要因素。至于离婚时爷爷奶奶把孩子藏起来的问题,您大可不必担心,因为什么我这里不解释,您如果拿到抚养权的话,藏是藏不住的。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绝不能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希望您能明白。
  大概如上,再说点题外话,为了孩子还是希望你们能好好协商下,因为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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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6
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一般会判给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他们没权利藏起孩子不给你.这是不可能的,到法院去让法院判吧
第2个回答  2010-04-08
多关心老两囗,让他们知道你与他们的儿子离了,但你还爰他们和他们的孙女.你们的关系就不会这样强了
第3个回答  2010-04-07
老两口真糊涂,他们的做法对孩子成长不利,孩子以后是麻烦事,实在不给就只有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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