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要把房子给女儿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老人要把房子给女儿需要的手续如下: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其他法定继承人应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
(5)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6)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就可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孩子需要的手续是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老人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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