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轻微伤赔偿一万算过分吗

如题所述

不合理。一般说打架后造成双方或单方轻微伤的,双方调解成功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公安机关以此为依据撤销当时因报警而产生的治安、行政案件即可 。派出所不会再对双方违法嫌疑人进行处罚了,如果再进行拘留和罚款,可以申请复议 。
法律分析
殴打他人导致轻微伤害,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同时也应该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你与对方虽然对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并不能影响对你的治安处罚,派出所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鉴定出轻伤能和解,属于刑事案件,但可进行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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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6
没有固定的标准,只要双方认可,都不算过分。
鉴定为轻微伤,属于治安处罚的范畴,由于地区差异,赔偿的金额没有统一的标准,关键是双方都能接受。
致人轻微伤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民事赔偿的标准有: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有效票证赔偿。
4、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经过法医鉴定能够定残的话,可以要求此项赔偿。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还需要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乘上相应的系数,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