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法人主体分公司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但如果是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且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平时以分公司,办事处的名义向劳动者、劳务者发放工资,劳务费用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是可以与劳动者,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劳动争议案件中,可以列为独立的被申请人。当然,法律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仍然由上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承担责任。
而从民法的角度,假设分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了,总公司予以承认,或分公司有正规的授权书,即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能不能签合同不是问题,问题是签了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2-12
没有签合同,那么单位是不会缴纳社保的。甚至有些单位,在试用期,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内,单位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但现实生活中,公司未把试用期纳入劳动合同期限内,导致劳动者维权困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