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和教育法为什么不允许参加宗教活动

如题所述

你的表述是错误的
首先,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其次,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就是所谓“教育中立”原则,是国际通行的惯例。《教育法》还规定,公民不分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法》还规定,宗教学校教育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所以,你所谓“宪法和教育法不允许参加宗教活动”纯属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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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不是不允许,而是在特定的场所举行宗教活动。

1、要在经过登记的宗教场所传教。 2、要有宗教团体认定,政府备案的宗教人员主持。
参考法条:
第十二条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第二十七条 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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