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与没收财产有什么区别,判处罚金应如何执行

如题所述

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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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7
罚金和没收财产都是刑事责任的附加刑。罚金数额是确定的;没收财产的数额是不确定的(即相关财产都要没收)。
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没有主动履行的,由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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