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所谓公证 遗嘱 ,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办理 遗嘱公证 ,遗嘱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 身份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2)处分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应提交 结婚证 ; (3)遗嘱内容所涉及的不动产、动产、 知识产权 、存款、股权(股票),或者其他财产的产权凭证或证明; (4)立遗嘱人已经拟定自书遗嘱的应一并提供。遗嘱中指定 遗嘱执行人 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