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还能要回吗?

如题所述

恋人在热恋期为了表达浓情蜜意,双方之间往往会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的方式来增进双方感情,有些恋人为了表达爱意甚至会微信豪转给对方,那这些情侣之间的微信转账,分手后能要回吗?
情侣之间的转账,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没有证据表明属于借款,则有可能被定性为赠与。但具体是无条件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各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根据具体案情、结合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等,法官自由裁量空间较大,认定也有不同。比如,有的法院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条件,以酌定的金额标准划分,小于该金额的认定为恋爱期间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而大于该金额的则认定为以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在双方分手后,因为赠与所附的解除条件成就,赠与人解除赠与,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也有法院酌定返还一定金额的转账,其他的视为无条件赠与。
另外,一些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比如520、1314等的转账行为。
一、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只有转账记录我们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让你取得胜诉,你需要其他证明提供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
转帐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取决于具体情况,不同情况下的证据不同。
1、可以看出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有转账的明确信息,
如果双方之间不仅有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转款交流聊天记录,则可以从聊天记录中阐明贷款关系的存在。毫无疑问,此时的转账记录是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有力证据。
2、没有有利的信息,借款的事实无法确定。
二、以谈恋爱的名义借钱不还的是否属于诈骗?
以谈男女朋友借钱不还不属于诈骗,是普通的借贷行为,属于双方的民事纠纷;如果对方就是以骗取资金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有大额的行为,属于诈骗罪。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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