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员工延误工期并迟到,消极怠工,扣工资合法吗

我们公司试用期内,一名员工因技术能力及工作态度不端正,消极怠工。中途被辞退,公司发了部分薪水,这种现象合法吗?

合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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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7
试用期内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如果单位有制定规章制度,且制定程序合法,其中包括考勤不达标的计薪标准,可以扣除部分薪水,但不能超过应当支付工资的20%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07
你好,如果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工资应当足额支付。
第3个回答  2010-04-07
1、干一天活拿一天工资;
2、如发生欠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0-04-07
能够举证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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