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本迁回娘家需要本人去办吗?

如题所述

离婚后迁户口不一定需要本人去。根据离婚迁户口的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迁户事宜的时候,可以由本人或户主带上相关材料和证件,到户籍部门办理申请,并没有要求强制本人亲自前去办理。如果迁入地和迁出地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
法律分析
任何人是无法代办的,因为户籍管理部门需要确认,迁转户口属于本人的意思。第一,双方离婚后,户口一直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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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2
离婚以后户口本迁回娘家,这个是需要本人去办理的。而且是迁户口相关程序,所以需要本人拿着相关证明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第2个回答  2021-06-22
后户口本迁回娘家,需要本人去办理,这个是国家的规定,肯定必须要本人亲自去才可以办理的,如果你需要迁户口口,必须要自己去才可以办
第3个回答  2022-06-27
这个当然是需要你本人亲自去办理。
因为之前你把户口迁入到男方家里,所以现在你们离婚了不再是夫妻关系,所以需要你主动去派出所,把你的户口迁到你的娘家。
第4个回答  2021-06-22
离婚后耍把户口迁回娘家,如娘家户口所在地同意接收,那就的你本人去开准迁证明,拿着这个证明,到你的户籍地再开迁出证明,返回娘家便可办理上户手续了,本人亲自办最好,也最稳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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