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要根据积极情况而定,小礼物可能也分不那么清楚,还不还的无所谓,贵重物品是必须要还的,我个人是觉得没有必要留着。
1、法律上
恋爱期间男方主动赠送女方礼品、小礼物、小红包等行为属于一般赠与不能要回,大金额的财产是需要归还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苏05民终3398号判决书:法院认为,男女双方在确立恋爱关系后,涉及金额巨大的财产赠与,应结合婚姻关系的确定而论。
2、情感上
恋爱过程中的互赠的东西,其实是有纪念意义的,无论金额大小,都是因为爱着对方而给予对方的,当两个人分手了,这些东西也就失去的了爱的意义,留着干什么呢?睹物思人吗?,如果不是和平分手的话,看见这些东西不会觉得添堵吗?
另外,一个送出去的小礼物还要要回去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