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筑工地都买集体
意外保险,其中的
意外险一般是工地意外险,不包括
误工费,赔偿范围如下:
1、伤残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遇意外而残疾,保险公司通过评估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的伤残情况或残疾等级后,依约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伤残保险金。
2、身故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遇意外而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赔付死亡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3、医疗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遇意外需要就医治疗,从而产生一系列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需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4、住院津贴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遇意外需要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依照约定,每日为被保险人支付一笔固定金额的住院津贴。住院津贴通常会设置有最长住院天数,如90天或180天等。
5、失能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遇意外而失去工作能力,中断收入,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月给付保险金,以补偿被保险人失去的工资收入。
拓展资料:
1、 意外险,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遭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就可以申请理赔。但是投保有关信息必须告知被保险人,并以公告形式在
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
2、 根据
《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投保人也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收益人的,应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在办理建筑工人
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可以为建筑工人指定受益人,但应取得建筑工人的同意。如果没有建筑工人同意,该指定无效。在实践中,施工企业大都不会告知建筑工人投保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在发生事故后,用理赔的保险金来抵作工伤保险赔偿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