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如题所述

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婚外情、通奸、出轨等,都是涉及婚外不正当性行为的词语,但都有着区别,使用不能混淆。今天重点说一下“重婚”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一、法律术语与口头俗语的区别:

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这在法律条文中有专门的解释,有特定的定义。

通奸、婚外婚、通奸、出轨、同居,属于大家的口头俗语,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有着不同的含义。

二、重婚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1、构成重婚的,触犯刑律,可以判刑坐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属于违反婚姻法规定,不构成犯罪。

2、重婚要求是持续的、公开的、以夫妻名义同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通常都是相对秘密,别人不知道或者很少人知道,不以夫妻名义。

3、重婚以结婚、组成家庭为目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以满足心理和生理需求而共同生活。

三、重婚的类型:

婚姻法中的重婚与刑法中的重婚概念是一致的。构成重婚的大概有以下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的、持续的居住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有认定: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既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也是无过错方或者受害者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所以,有时需要搞清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与一般同居行为的区别。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朋友们不要认为开宾馆住几天或者姘居几天,就可以据此说是法定离婚理由或者赔偿情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在婚姻法有其特定的含义。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条文没有规定同居多长时间,可以达到婚姻法中规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这主要是考虑现实情况千差万别,无法用一个具体的时间去界定,只能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裁定了。如断断续续的在一块生活一年,可能不属于这种情形。如果共同生活一两月,造成“第三者”怀孕或者生子,一样会认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很难去界定这个时间。如果与几十年的合法婚姻相比,同居持续一年也算长;如果与通奸行为、姘居行为相比较,同居一个月也不知道短。如何判定“持续、稳定”时间,就需要法官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关系的稳定程度等方面来衡量。

五、如何证明“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情形?

无过错方根据这两种情况,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说实话,此类证据不太容易收集,提示如下:1、走访邻居、小区保安、房东获取证人证言;2、调取街道、小区监控获得视频证据;3、通过通话记录、聊天记录,查找同居证据;4、通过银行卡、账户查资金流动;5、看双方有无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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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1
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又和另一个人结婚,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已经结婚的双方和第三个人同居一起而没有夫妻名义
第2个回答  2020-11-06
主要区别就是有没有结婚证。重婚是隐瞒已经领证结婚,又与另一个人领证结婚。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与同居人没有领证。
第3个回答  2020-11-06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自己已经结婚了却跟其他人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重婚罪是自己已经结婚了,跟其他人还要再结婚的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
第4个回答  2020-11-06
重婚是要判刑的因为犯了重婚罪,重婚在道德上看很不好,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缺乏道德,但不犯罪,这就是二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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