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离婚后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离婚后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宅基的。申请宅基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各省制定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而定。一般情况下,村民会基于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审查。
4、审查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5、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6、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7、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
8、通过验收的农户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离婚后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宅基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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