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诉讼制度的适用范围

如题所述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二)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三)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四)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