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可不可以先叫交警定责再叫保险公司赔偿呢

如题所述

先定责,再赔偿,若构成刑事犯罪的,最后定刑。定责是交警的事,赔偿是你和保险公司的事,而刑事处罚是法院判定的。
事故责任的划分方式有以下几种:
1、一方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
2、一方主要责任,另一方次要责任;
3、双方同等责任这三种方式,但是责任的具体份额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对1、3没有什么争议有争议的就是第二种方式----主次责任的划分,划分的方式有主要责任承担占事故的90%,次要责任承担事故的10%;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80%次要的承担事故的20%;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70%,次要责任承担事故的30%。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机动车第三责任险保险限额的部分,在河南省处理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而不是一概而论,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就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中,分为了三种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根据认定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机动车一方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也是不同的。不过小编还是衷心希望各位司机朋友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都能小心谨慎,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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