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但必须通过转移财产、逃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一)拒绝支付工人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绝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累计金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