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征收村民的宅基地吗

如题所述

农村政府没有征用农民土地的权利,只有经过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上级政府批准后,才能征用农民土地。法律规定,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法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
村委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收取村民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
4、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5、进城落户村民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
6、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应当及时公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接受村民的监督。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征地补偿款怎么分的,怎么用的,应当让被征地农民清清楚楚地看见。
拓展资料:有些地方的村委会以收回村民宅基地使用权为由,让村民拆除房屋,然而并不是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委会就可以想收回就收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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