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热爱法制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熟悉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取得《行政执法证》;
(四)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经法制员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三款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