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第四季度怎么申报,按第四季度利润总额申报?

如题所述

本年累计数调整至正确的数值就可以。

因为企业所得税是看整年的,而不是某个季度,只要当年累计数没错国税局查帐时也不会有问题。季度申报本身就是预申报,所以,可以在四季度增加管理费用2000元。

也可以汇算清缴的时候进行调整。数额较小。在实践中,对这样的调整认为是正常的。可以不去国税更改第三季度的损益表和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一、第1-3行按报表数据填写

第1-3行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填写这三行数据就需要用到财务报表。

之前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填写之后“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然后为使其相等,就强制性将“营业成本”改了,这都是不对的。

注意:这里的利润总额与第1行“营业收入”、第3行“营业成本”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实际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不参与表格计算。指标意义在于数据采集,按照财务报表填写,保持和财务报表一致。取数如下: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利润总额”直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出来的利润总额。也就是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直接按照报表填写即可。

二、第4-9行按实际情况选择填报

第4-9行是针对“利润总额”进行一系列调整,最终得出“实际利润额”作为预缴企业所得的计税基础。

第6、7行若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填报相关的附表。

第9行=第3+4-5-6-7-8行;如果预缴方式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8行无需填报,第9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的本年累计金额填报。

注意:不要把这里的“实际利润额”等同于财务报表的利润总额,更不要把它当成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它主表数据填报

第10-15行是计算本期应缴税额的计算,按实际发生数填列。如果企业享受了税额相关的减免政策,如小微企业、高新企业等,则必须填列附表A201020。

第16-21行:与企业类型相关,“一般企业”不填。

附报信息均为必填项,不同的企业性质会影响到第12行的优惠政策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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