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了但没迁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户口迁出后没有落户会使公民户口处于“凭空”的情况下,若长久没有办理入户还会使公民户籍资料被双方户籍部门注销。公民应该及时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避免户口簿被注销。在进行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到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这个准迁证的有效期限是三十天,所以需要在三十天之内完成,否则将会失效。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程序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第二十一条 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登记工作中,如果发现有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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