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可以去公司上班,因为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建议要去公司上班还是要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不然劳动权利得不到保障,到时候做了好几个月,人家找各种理由扣你的工资,还可能都不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