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没有买社保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公司一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肯定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要是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就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自己相应的经济补偿,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需要: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就有关社保的购买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没有购买社保的需要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购买社保而劳动者受工伤的,则应当由用人单位单方面承担所有责任。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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