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交上诉费并且也签字,中途未有任何通知,六个月以后下达判决书,按未有交上诉费,自动撤诉,第七天本人立案再审程序,中途又是没有任何通知11个月以后下达判决书请问律师朋友们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谢谢律师回答。。
法院同意缓交上诉的
那法院是不能按撤诉处理的
谢谢你的回答
对
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