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针对驾驶家人、朋友的车辆出现违章的情况,之前只能前往各个交通支队、大队执法站窗口进行现场处理。如果赶上人多排队,可能又得耗上半天时间。所以,为了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减少现场处理等候时间和出行成本,交管部门推出该项新举措,今后便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等渠道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违法了。
未绑定,不允许自主办理电子眼记分。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如自助缴费终端机)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需提前至交警支队违法处理窗口进行面签绑定,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绑定车辆行驶证,到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现场绑定。当然,也可以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一是提前绑定,自绑定日期后发生的交通违法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等自助渠道办理;
二是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可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当然,如果你开了别人的车发生了违法,但又没绑定别人的机动车,可以使用此方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