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11月27号开始租的房子 本来说是长期租的 没有租赁合同 微信转账的房租和押金 房租交到2018年3月26号 但是房东昨天说要收回房子 等我房子到期再装修给儿子当婚房 但是现在我想提前一个月搬走 因为再晚点不好租整套房子 2月26号之前走 但是剩下的房租她不退我怎么办 她说我提前走就是我单方面违约 好话说尽就是死活不退 因为我提前走她空一个月房子不合适
她说我交了四个月房租就得住四个月 就相当于合同是四个月的 不退我钱
相信很多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租房的经历,也可能在租房过程中遇到一些纠纷。如果在房屋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要违约,收回房子。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在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提出一个新的履行期限,称为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方在该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主要是我不提前走等到了时间再走我就找不到合适的房子了 年后根本不好找房子 就相当于我白扔一个月的钱 但是我说付三个月的房租 房东非让付四个月 我现在很怀疑她就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