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0-10
理论上违法,但是实际中只要法院领导签个字转普通程序即可,所以没必要琢磨这些程序上的问题,现在法院超期审判时常有的事。
第2个回答 2019-10-11
符合国情,我国长期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和为贵”的理念在人民群众的思想中早已根深蒂固,而执行和解的本义也体现了这种“和为贵”的理念,能够为双方当事人所接受。灵活、方便,依据《很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6条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
第3个回答 2019-10-10
简易程序是什么?就是相互协商一致解决了,对方都协商一致了,法院还能说什么?你跟对方都协商一致了,法院就这样判也有错?你现在是想反悔当时协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