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想扶又怕碰瓷,有哪些碰瓷事件让人寒心?

如题所述

 当下,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国家实力不断增强,但是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工作环境和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所造成的是社会道德的缺失,可以说就目前社会状况来看还有些不文明、不和谐的成分存在。碰瓷事件就是其中的一种社会道德倒退的明显表现。

    


          

      

南京徐老太事件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撒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判决结果引起极大争议。甚至有人认为这一判决是中国社会道德倒退了50年。

        

      

四川老太诬陷儿童案

2013年6月15日,四川达州城区65岁的蒋婆婆摔倒在地,招呼三名孩子扶起她,却乘机死死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称是三名孩子把她撞倒。孩子家长以敲诈勒索报案后,南外镇司法所却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调解3名孩子家长及老太婆共同承担2万多万医疗费用,但最终家长拒绝了此种不公平的调解,在多名目击证人帮助下孩子的天性善良终于战胜老巫婆的丑恶。这一事件可见当下碰瓷不仅仅存在着道德问题,更是存在着执法部门不作为的根本问题,他们宁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不愿意主持正义,这使得执法部门在这一事件上失去了他的作用,更何况来说现在的碰瓷者甚至对小孩开始下手,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总结:这一件件碰瓷事件可谓伤透了行善者的心,也是的道德风气进一步被破坏,可谓社会的毒瘤,另一方面,执法部门的少作为、不作为也在助长这一风气,需要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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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6

当下,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工作环境和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公民素质有所提升,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不难实现。但就目前社会状况来看还有些不文明、不和谐的成分存在。老人“碰瓷”事件、老人摔倒讹人给我们带来了更加深刻的深思。

1月13日,六安中店乡六舒路中石化加油站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发现老人张某横坐在马路边,其驾驶的电瓶车倒在路上,老人腿部有红肿,驾驶员张某驾驶的轿车停放在加油站南侧。经了解,老人称由于轿车司机驾驶中右转弯不当,与其电瓶车发生刮蹭,导致自己跌倒且腿部受伤。驾驶人张某则称自己并未有驾驶不当的行为发生,双方及亲属就此事发生争吵。民警稳定双方情绪后,确定案发时间,并及时调取加油站内监控录像展开调查。通过视频影像资料,民警了解到,老人张某在驾驶电瓶车过程中,因自身驾驶不当以及道路湿滑原因跌倒,与轿车司机张某无关。在事实及证据面前,老人承认了自己企图索要钱财的目的。民警对老人批评教育后,责令其家人将其安全带离。1月16日早晨六安开发区纬三西路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妻一前一后散步,道路两侧都是买菜小商贩,正在这时一位中年妇女推着买菜小车从前方走来时,老妇女突然歪倒在地,中年妇女急忙放下小推车并将其扶起,转身要走,后面的老头将她拉住说到:“你不能走,老伴被你撞倒,要到医院检查,这是只听老妇女叫唤身上疼,”中年妇女听到其话回应到:“你这老头,睁眼说瞎话,明明是她自己跌倒,怎么能说是我撞的,真没良心。难道扶人有错,真是的。”围观的人都指责老头不说真话,老头气急败坏地说到:“谁再管闲事,就让他赔老伴到医院看病,”后来,中年妇女自认倒霉,付给1000元才算了事。

  “碰瓷”现象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演化。尤其是进入到21世纪以来,它的花样不断地翻新一般用“碰瓷”手法的人,均具有吸引路人驻足、与陌生人攀谈的本领。这种招术的表现手法有很多,其中使用的较多的应当算是“拾金平分”,“你轧我脚了”、“你剐了我的车”、“你把我撞倒了”等等。前些年“碰瓷”事件常在大街、马路上发生,时下已向乡镇和街道延伸,原因,没有监控摄像设施,不容易找到“碰瓷”证据。更有甚者“碰瓷”已呈现团伙作案的趋势,甚至在一些大城市出现了以此谋生的人,叫“职业碰瓷党”。严重地影响社会安定和良好秩序,有这样一个问卷调查:路遇老人扶不扶?回答:一是以前可能会扶,但是现在看了太多的报道,所以不敢去扶了,二是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还是要伸个援手的。三是可能会扶,但是应该是在有其他人的见证下吧。四是坚决不扶,怕找麻烦。

  近年来,老人摔倒讹人事件频出。大家纷纷感慨:“扶个老人的成本太高啊?”对待老人摔倒,究竟是扶还是不扶呢?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老人摔倒讹人事件频繁发生的背后是生活窘迫还是道德缺失?到底怎样才能减少这样的事情发生?频繁出现老人讹人的原因又是什么呢?道德沦丧令人心寒“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告诉我们:人性本善,助人为乐乃快乐之本!做好事者,理应得到肯定和赞赏。

  老人“碰瓷”讹人事件的纠其原因:就要追述到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和2012年湖南省王培军的案。这两起案件是后来频繁出现老人讹人、“碰瓷”的“导火索、发酵剂”。

  法院根据推理进行了宣判,而且推理的逻辑是,“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有人说,彭宇案让国人的道德倒退了50年。执法部门不作为,管理部门不履职,致使肇事者要王培军素赔20万!高额赔款付不起,白白葬送一条年轻性命。以前做好事不愿留名,现在做好事一定要留证据。“因为每一个摔倒的老太太都可能有一颗碰瓷的心。”那些摔倒又讹诈的,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受到整个社会的谴责。

  笔者认为“无论是老人还是年轻人遇见老人摔倒的事情,一定要伸一把手帮助别人,同时还希望社会舆论要多报道相关的好人好事,弘扬互助的风气,对于那些‘碰瓷’的老人,无论年纪有多大,都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惩罚,这样才能让做好事的人没有顾虑,让看见老人不扶的事情不再发生。”

  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以及我们对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识的普及,相信大家都可以把老人“扶起”,让爱心永远根植在最需要关怀的“土壤”里,每个人都能毫无顾及地献出自己的爱,传递社会的“正能量”。

第2个回答  2017-12-26

当今社会上碰瓷事件较多,有人出于做了好事反被诬陷的心理,不敢第一时间伸出援手,甚至冷漠走开。现在来盘点今年发生的碰瓷,以及各种担心碰瓷无人施救的事件。


2008年6月16日,陕西省西安市,中午,20岁的河南小伙张衡见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便好心去扶起来。谁知道老人一把抱住他,说是他倒车时撞上的。事发现场很多人证明张衡是冤枉的。

2009年2月22日,江苏省南京市,一名75岁南京老汉在下关区三汊河公交车站下车时,跌倒在公交车后门爬不起来,身后的乘客不敢上前救助,老汉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这时才有乘客敢上前救助他。2009年6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一名七旬老人倒在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市民广场地上,口吐白沫动弹不得,可是20分钟内,周围围了一圈人却没人伸出援手。最后城管队员小赵喊来了救护车把他送到医院进行急救。

2009年8月8日,贵州省都匀市,市民彭女士驾车路过夜市摊,因堵车而停车时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边的老太,结果老太一下子冲上去抱住彭女士轿车的后视镜,坚称是彭女士撞的她。2009年9月19日,重庆,一位80岁左右的老翁在重庆南坪一条商业街边的人行道上摔倒,手足抽搐。周围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也有不少人停下脚步,却始终没有人上去扶老人一把。

2009年10月21日,天津,车主许云鹤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遇到正在红旗路上由西向东跨越中心护栏的老人王秀芝倒地受伤。许云鹤称是下车搀扶王秀芝,而王秀芝则称,被许云鹤撞倒。2011年6月16日,一审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秀芝10万余元。

总结:由于没有有效的人证、物证,到底王秀芝是被撞伤还是自己摔倒?案情扑朔迷离。而一审判决的理由受到舆论诟病,有人更将其称为“彭宇案”的翻版。二审维持原判。

第3个回答  2017-12-26

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想上前扶起又怕被讹诈,武汉的张先生选择先拍照取证,再与路过的一名中学生一起将其扶起。昨日,老人的家人对两人的善举连连称谢。


62岁的熊爹爹家住黄陂区六指街建幸村,2015年曾经中风过,后来一直腿脚不便,出门都要拄着一根木棍。3个月前老伴去世后,家中只剩下熊爹爹一个人,儿子儿媳就把他接到前川街廖黄湾的出租屋,方便照顾。不过平日里,小两口要去上班,熊爹爹一个人在家待不住,总是跑出门,没少摔倒过。

12月9日,熊爹爹在家不慎摔倒在茶几上,腿部被玻璃碴划伤,儿子把他送到医院缝了几针。前日下午,熊爹爹自己出门去换药,趁机又在街上溜达了一圈,结果在黄陂大道前川一中公交站附近摔倒在地。他想起身却动弹不得,路过的行人,有的看了一眼绕着走开。

最近就有一位女司机碰到了一位可耻的碰瓷老人。本来自己的车开的并没有问题,可是车前突然出现了一位老人,女司机心中一颤,抓紧下车想要把老人扶起来,不过这位老人接下来的行为真的是让众人气愤不已。车主扶着他,老人却一直不肯起来,女司机想要回车里拿手机报警,可是老人顺势死死抱住这位女士的腿,直到警察来了,老人又开始假模假样的向警察诉苦。

我国的经济在世界排名第二,但是国民素质并没有追上我国经济发展的素质。很多人都说,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老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但是不能因此伤害别人,为老不尊。社会需要的是正能量的传播,而不是满满的负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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