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知道写下的东西是拿来做证人证言的,现在法院传票过来才知道,怎么办?

如题所述

既然是你写下的东西,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利用来做了证人证言,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应积板配合说明当时的事实,只有如实的配合,否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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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5
写下的东西就是证据。这是基本常识。要不你写下来干嘛?当初是你自己写的。这只能做证人证言了。讨厌穿都漂过来就是让你做证人。那你就做呗。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的。
第2个回答  2020-05-15
没事,做人要有原则,坚守底线,只要是真实情况的反映可以做证人证言,又不愧对良心,愧对社会,没必要提心吊胆,法院就是保护受害者的,重证据,重事实。
第3个回答  2020-05-15
那你确定你写的东西是真实的吗?如果你确定你没有违背你自己的内心做的事情是对的。你说写的每一句话所做的每一件事也都是对的,又何必畏惧法院的传票呢?既然你是作为证人,那么本身也跟你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只要你认为是正确的,或者说你做的确实是真的对的。那么你去法院又如何?
第4个回答  2020-05-15
只要是真实有效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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