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 土地出让金谁拿

如题所述

经济适用房买卖土地出让金由买卖双方出:
具体补交金额如下:
1.
主房保障面积以内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面积乘以百分之五十;
2.
主房保障面积以外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补办出让时点的出让和划拨两种用地性质市场评估价的差价全额补交;
3.
附房、阁楼需补交金额=(同地段出让土地普通商品住房的附房、阁楼市场评估确认单价-原购买附房、阁楼时的单价)×附房、阁楼面积;
4.
经济适用房,需要原房主持有该住房满五年;
5.
去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姓名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才可以自由买卖转让于人;
6.
依照道理,土地出让金应该是原房主缴纳,这个属住房确权缴纳的费用。但是行规是,二手房买卖,买家承担全部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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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5
经适房,需要原房主持有该住房满五年,去缴纳
土地出让金
以及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姓名
房产证

契税证
,以及
土地证
,才可以自由买卖转让他人。
依照道理,土地出让金应该是原房主缴纳,这个属住房确权缴纳的费用。但是行规是,
二手房买卖
,买家承担全部税费,所以~~需你们买卖双方自行协议谁来缴纳。
第2个回答  2019-11-20
一,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约购买的老经适房,满五年可以直接上市交易,补交10%综合地价款即可(比如原价50万,补交5万即可),不再需要由住保部门出具政府放弃回购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证明材料。也就是说,这些老经济适用房上市无须再先获得政府放弃回购的许可就能直接出售了。
二,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约购买的新经适房,满5年后可上市,但需根据原购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类似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比如原购价50万,现价200万,出售时要补交150万的70%,即1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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