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特别特别喜欢的人,小学在一个学校,初中一个班,高中一个学校,大学一个学校,说有缘分吧,认识这么多年,也没在一起,说没缘分吧,不一起报的志愿也能报到一个学校,有多在乎他呢,乱七八糟的脚步声中,我能分清楚那个是他的,知道他在身后,我连走路的脚步都乱了。有多假装无所谓呢,他交了女朋友我也能打电话恭喜他,提醒他情人节给女朋友打电话。
我一边喜欢的发疯,一边跟朋友说,:‘我不喜欢他了呀,隔壁班的小哥哥真好看唉’。日复一日的自欺欺人。
为什么会这样啊,因为,我可以喜欢你喜欢十来年,但我不能毫无尊严的委曲求全,这是一个女孩子最后的骄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