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两年干了几天不想干了,试用期一个月,和公司说不想干了,公司不让走,我干了2、3天不想干了走了,说做不到一年的话就得付给公司1000块钱的违约金,我不干了有什么影响吗?还有公司要求买制服,不买就不能工作,必须从公司买,外面卖1、200的衣服,公司卖400元,半军事化的管理,违反要求还罚钱。
没接受公司培训。
谢谢你,我直接走了,因为公司不同意辞职,而且签了两份合同,都在公司那,合同没给我。
追答有无合同对你劳动仲裁来说比较重要,因为这个事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
如果你不在乎工作几天的这点钱的话,那无所谓合同的事情了,工作交接完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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