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干了几天不想干了,直接走了能行吗?

签了合同两年干了几天不想干了,试用期一个月,和公司说不想干了,公司不让走,我干了2、3天不想干了走了,说做不到一年的话就得付给公司1000块钱的违约金,我不干了有什么影响吗?还有公司要求买制服,不买就不能工作,必须从公司买,外面卖1、200的衣服,公司卖400元,半军事化的管理,违反要求还罚钱。
没接受公司培训。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辞职,提前3天即可。完成相应岗位交接后,单位无权干涉你的离职自由。
(2)违约金事宜。劳动法涉及违约金情况的不多,其中一种是劳动者经过企业专项技术培训后承诺在企业服务若干期限,若在服务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需要支付企业违约金。你这种情况,不用理睬单位所说的违约金,不用给他,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3)单位要求购买工作服,也属无理要求。不用理会。追问

谢谢你,我直接走了,因为公司不同意辞职,而且签了两份合同,都在公司那,合同没给我。

追答

有无合同对你劳动仲裁来说比较重要,因为这个事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
如果你不在乎工作几天的这点钱的话,那无所谓合同的事情了,工作交接完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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