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是一个公共场所,我们都知道在坐公交车的时候尽量不要吃带有气味的东西,那么对于女子在公交车上吃榴莲的情况,我认为是一种不好的做法,会影响到其他的乘客,也是违反公共场合行为规范准则的,原因之下。一、榴莲的气味比较大,尤其是一些不吃榴莲的人会难以忍受。
榴莲是一个卖的比较贵的食物,也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食物,喜欢吃榴莲的人会觉得榴莲是人间美味,而讨厌吃榴莲的人就非常无法忍受榴莲的这种味道,有时候我在楼道里闻到别人吃榴莲也会感觉特别难受,那么公交车上有这么多的人,必然会有一部分人无法忍受榴莲的气味,这个女子没有充分的去考虑他人的感受太过自私。二、在公交车上吃东西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行为。
公交车是一个公共的场所,是为很多人服务的,并不是私人空间,所以在公交车上按规定来说是不应该去吃食物的,但是有一些上班族可能时间来不及了,吃一些没有味道的食物也是能够接受的,但是这个女子吃的却是榴莲,并不是充饥的食物,也没有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三、这样的做法会引起其他人的模仿,公交车的秩序会更加混乱。
坐公交车本身就是一种比较便宜的出行方式,所以人数也是比较多的,相对来说更为混乱一些,如果吃榴莲这样的行为都能够被接受的话,那么以后公交车上做什么事情的人都会有,公交车秩序就会变得更乱。
总而言之,我认为这个女子的做法是非常的不合规定的,也是应该受到批评和指正的,如果不加以劝阻的话,那么这个女子在其他的公交车上依然会采用同样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