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一定系奸商?能举几个例子出来?大神们帮帮忙

如题所述

“无商不奸”是后人杜撰的,原意为“无商不尖”。 “无商不尖”,出典为旧时买米以升斗作量器,故有“升斗小民”之说。卖家在量米时会以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银货两讫成交之后,商家会另外在米筐里氽点米加在米斗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成一撮“尖头”。量好米再加点添点,已成习俗,即但凡做生意,总给客人一点添头。这是老派生意人一种生意噱头,这一小撮“添头”,很让客人受用,故有“无商不尖”之说。 “无商不尖”还体现在去布庄扯布,“足尺放三”、“加三放尺”...... 旧时用十六两称,上有十六格铅点,每格两个铅点都代表着一个星宿,十六两为一斤。他们的组成分别为:北斗七星和南斗六星还有三星组成十六个数字,北斗七星代表了天罡,南斗六星代表了地罡,三星代表福禄寿。人们相信,对任何人不能缺斤少两,因为要是缺斤少量的话就会得罪上天或者下地狱,或者折寿或者折福,或者折禄。 市场经济初期,市场法制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加上不法商人为暴利所驱,出现很多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就大骂奸商;在现在的经济制度下,许多合法商人仍然可钻一些法律的漏洞以牟取暴利,这时旁观者也会说奸商;在正常的经济行为中,商人也会想很多办法赚取最大的利润,其中就必然就会采取很多技巧以减小成本,消费者看在眼里口中也会说“无奸不商,无商不奸”。 经济行为是生意人牟取合法利润的正当行为,利润是商人的唯一目的,在合法的前提下商人的“奸”其实是一种聪明,但是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牟取利益的商人就是真正的奸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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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29
无奸不商 无商不奸 是一个很辨证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