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队(The Japan Self Defence Forces)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终战后的日本国家军事武装力量。它正式组建於一九五四年七月一日,根据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的军事实力只能维持在自卫所需的水平。
目前,日本自卫队由海上自卫队、陆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三军组成,现存总兵力大约为二十三万,由防卫省所统筹管辖。日本自卫队军费较多,居美国、支那、法国、英国、俄罗斯及德国之后为世界第七位。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自卫队对於海外军事任务的参与更加积极。除了曾参与二零零二年阿富汗战争后的维和任务外,并自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九日开始驻扎於伊拉克的萨玛沃,协助美伊战争后的重建与安全维护。此一类似向海外派兵的行动,遭到国内外部份组织、人群的疑虑、批评和抗议;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日本朝向「正常国家」发展,增加国际形势影响力的重要步骤;日本国内亦有要求因应周边局势(北韩核武威胁、支那军事扩张),适当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的呼声,以及将自卫队「升格」成「自卫军」。
陆上自卫队采用世界各国陆军的组织建制。日本陆上自卫队主要之任务是用於防止海外势力的登陆作战计划。主要配备有:坦克、装甲车、榴弹炮、反坦克火箭、反坦克导弹、直升机等武器。
海上自卫队采用世界各国海军的组织建制。目的是防止海上有侵略者、对於海上交通的舰船、航空机、潜水舰予以吓阻,以确保海上交通安全。配备有护卫舰、潜水艇、布雷艇、哨戒舰艇、运输舰、反潜机等武器。
主要装备:日向(Hyuga)级直升机航母两艘、大隅(Osumi)级船坞登陆舰三艘、由良(Yura)级两栖登陆舰两艘、白根(Shirane)级直升机巡洋舰两艘、臻名(Haruna)级直升机巡洋舰一艘、爱宕(Atago)级神盾驱逐舰两艘、金刚(Kongo)级神盾驱逐舰四艘、旗风(Hatakaze)级飞弹驱逐舰两艘、太刀风(Tachikaze)级飞弹驱逐舰三艘、高波(Takanami)级反潜驱逐舰五艘、村雨(Murasame)级反潜驱逐舰九艘、朝雾(Asagiri)级驱逐舰六艘、初雪(Hatsuyuki)级驱逐舰十一艘、阿武隈(Abukuma)级巡防舰六艘、夕张(Yubari)级巡防舰两艘、石狩(Ishikari)级巡防舰一艘、春潮(Harushio)级柴电潜艇六艘、亲潮(Oyashio)级柴电潜艇十一艘、苍龙(Souryu)级柴电潜艇三艘、隼(Hayabusa)级飞弹快艇六艘、浦贺(Uraga)级布雷舰两艘、八重山(Yaeyama)级扫雷舰三艘、菅岛(Sugashima)级扫雷艇十二艘。
航空自卫队采用世界各国空军的组织。平时在日本周边的空域上方警戒监视、对於领空内不法侵入的航空机采取对领空侵犯措置(如空中警察行动)灾害派遣、国际紧急援助队业务等。主要任务是防空(航空优势的确保)、航空阻止(对於侵入者陆海战力的阻止)以及近接航空支援(海上自卫队和陆上自卫队的空中支援)。配备有战斗机、支援战斗机、侦察机、运输机、预警机、爱国者飞弹、未来将增设空中加油机的配备。
战斗机:F-4EJ八十七架、F-15J二百零三架、F-2九十四架;侦察机:RF-4EJ二十七架;空中预警机:E-2C十三架、E-767四架;运输机:C-1二十五架C-130H十六架;教练机:T-3五十架、T-4二百一十二架;运输直升机:UH-60J三十一架;救难直升机:CH-47十五架;行政专机:波音747-400两架;空中加油机 波音KC-767J四架。
参考资料: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