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一定须本人到场,比如死亡人员注销户口,本人是肯定不能到场的。所以,注销户口可以委托人代办,要写
委托书并经公证。一般来说,注销户口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民死亡的:提供死者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的
死亡证明材料(如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或居、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及申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民下落不明超过四年的,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2)参军入伍的: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提供《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出国(境)在国(境)外定居: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签证(或有关定居手续)的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不一定需要本人在场,比如死亡人员注销户口,本人是肯定不能到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
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