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电话是0351-12122。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三条车道上行驶。
遵循下列规定:
1、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2、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3、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4、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5、不准右侧超车;
6、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