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评定为七级或者八级伤残。职工工伤致肩锁关节脱位脱位内固定,遗留轻度功能障碍,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8八级”“24)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之规定,应评定为八级伤残;遗留关节重度功能障碍,符合“5.7七级”“18)肩、肘关节之一损伤后遗留关节重度功能障碍”之规定,应评定为七级伤残。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3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