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夫或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问题涉及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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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5
您好,不属于。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 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比如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被他人身体伤害等原因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 康复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 1063 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 1179 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应当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 理费用,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 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 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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