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户口注销了怎么办离婚?

如题所述


一方户口注销了,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离婚。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一方的户口注销了,想要离婚的话,需要到与本人有联系的公安部门或者户籍管理机构去办理户籍证明,办理好户籍证明之后,再携带办理好的户籍证明就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请离婚,申请之后在家需要度过30天的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去民政部门将离婚的申请撤销掉,如果30天届满之后没有撤销离婚申请,并且还想要离婚的话,那必须在30天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接下来的30里区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办理离婚,则视为夫妻两个人不想离婚用自己的行动撤销了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不能够异地办理,只能够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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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9

户口注销后婚姻关系仍然有效,结婚证需要重新办理,和户口本信息一致才行。最好结婚证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本身份证号码一致,否则会给生活带来麻烦。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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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5-12
你说的事实是不存在的。因为活人是不可以注销户口的,活人的户口只能迁移,不能注销。如果是因失踪宣告死亡而注销了户口,只要宣告死亡人一出现,就可以恢复户口。
离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协议离婚,双签订好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一种是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凭法院判决书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第3个回答  2021-05-12
离婚只要有离婚协议就可以办理。户口不会注销,只会迁出。用新的户口本就可以了。
望采纳,谢谢
第4个回答  2021-05-12
注销户口了就说明对方已经死亡了,只有人死亡了才会注销户口,如果人还活着就要回原户籍所在地重新上户,要是人没了,就不需要办理离婚,人死亡了就是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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