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对《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审议,并且已经发布到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个意见中户籍制度改革已经明确了五大类落户的途径,第一、人才落户;第二、居住落户;第三、亲属投靠落户;第四、赋权激励落户;第五、稳定就业居住落户,还对这些落户途径发布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人才落户。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有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和全国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才人员; 学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 ;满足条件的在校大学生;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
第二、居住落户。在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房屋人员,包含那些已经办理网签的人员,都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第三、亲属投靠落户。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配偶父母户籍登记为青岛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第四、赋权激励落户。被确定是青岛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予以全程代办服务。
第五、稳定就业居住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