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骑电瓶车在慢车道直行,突然一亮迎面机动车从道路护栏的转弯口左转在路口横向停下(一次转弯没转过来)。犹豫我骑的电瓶车速度接近40,刹车来不及 ,撞上他的右侧车门,有个几厘米刮痕,我自己身上多处擦痕,并且被电瓶车把手撞击到腹部。因为第一次经历交通事故,有点紧张,就和对面车主交谈不叫交警,各自离开。现在想知道如果叫交警,会让我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