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几个名词解释。。。

缓刑 假释 免除刑罚 减刑 加重。。。。 分别是怎么解释的。。

缓刑: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免除刑罚:是量刑情节,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犯罪分子免于处罚.
减刑: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加重:对于同时触犯多条法律的犯罪分子,在量刑时,对其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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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3
自己查法条
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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