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怎么算

如题所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东莞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1个月本人工资。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