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理解,提问中的“教师”,如果是专指学校教育中的老师,那么这个问题是不成立的;如果是指成年人专业知识再学习的过程中,还是有道理的…对于“教师”这个概念,《师说》中早已明确,就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人…
【在具体的学校教育中,教师即是文化知识的继承者和传播者,也是学生智力开发与人格的重要塑造者;教师不单单是教给学生最基础的科学文化知识,教师还是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过程中 ,个人成长和素质培养重要的教育者和引导者…因此,在学校教育和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教师绝对不是一个简单“搬运工”的概念所能解释的…
【在成年人的学习过程中,因为其人格已基本定型,大部分人都已经具备了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师只要像“搬运工”一样 ,把他们所在职业或专业领域里面出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搬进”他们的大脑里就行了…
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职业或专业技能,有选择的理解和使用这些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并应用于自己的实践中,我个人认为知识搬运的出现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我在小学任教已经有二十五年了,六个年级,十二册语文书,我约摸着算下来也有五六遍了,可每一篇课文,我都觉得是那么新鲜生动,和每一届的学生一起学习时都会有新奇的感觉,咦,这个怎么没发现还可以这么理解?这句话还可以这么来读……
作为一名教师是不能有这一思想的,教材也好,课程也罢,都不是“仅仅作为知识的项目来吸收”的。教师更不是简单的知识搬运工,把知识从自己的头脑中搬到学生的头脑中。知识,只是一个媒介。知识必须指向两个方向:文化与生命。杜威把它分为“从成人的观点”和“从受教者的观点”分别来考量,其实这两者也是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