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正义国家理论述评

如题所述

1、有效善的推导

柏拉图首先借克法洛斯之口,阐述了当时的人们对待正义的一般理解:有话实说,有债照还。在柏拉图的引导下,玻勒马霍斯补充了对于对象的限定,于是,这一定义成了“以善报友,以恶报敌,给每个人恰如其分的报答”。
柏拉图对于这种观点并不满意。他借苏格拉底之口作出了这样的反驳:我们可能将坏人当成朋友,那么正义也可能是在助恶损善?以恶报敌是在伤害某人,对他人的伤害也算是正义?
这些反驳似乎很贴近生活,但它较之从哲学、逻辑上的论证似乎更能让人信服。事实上,尽管柏拉图反驳的视角似乎有些生活化、功利化,但他反驳的正是用一种功利化的视角追寻正义观。我们将这种追寻正义的方法称为有效善,即是“能达到某些目的的就是好的”。柏拉图认为,从有效善出发无法论证正义即是善,也无法达成正义。
尽管我们对于上文所诉的“某些目的”有着诸多定义,但这并不妨碍有效善成为我们对待正义采取的常见态度,然而,有效善前置了目的,却未将过程框严,使得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变数。于是,将有效善的某些方面推至极致,就可能出现一些看似荒谬的结论。例如,色拉叙马霍斯的观念: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色拉叙马霍斯对“目的”下的定义是,遵守法律。守法即是正义,但法由统治者制订,而统治者总是制订那些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于是,正义被代换为了强者的代表——统治者的利益。
柏拉图对此的反驳是,统治者可能会犯错而制定不利于自身的法律,那么出于守法角度,不利于强者也会是正义了。并且,当一项技艺拥有独特作用或目的时,它才能被认为是某项独立的技艺,故技艺的利益应当是其所施加对象的利益。人们可以通过很多手段利己,所以利己应当是一项独立的技艺而非统治者治国的目的,而治国的目的应当是利于被统治者。此外,对于色拉叙马霍斯“不正义使人受益”的说法,柏拉图指出,一个集团内部有矛盾则难以成事,而不正义的团体内部必然充满了矛盾。同理,不正义会使个人自相冲突。所以,绝对的不正义无法带来任何利益。

2、优秀善的确立

《理想国》首章辩论的结尾处,柏拉图总结道,管理、指挥、计划乃至生命都是心灵的功能,而正义则是心灵的德性。这事实上是在将辩论引向另一个方向。柏拉图希望重新对正义下定义,在他看来,所谓的正义,不应当仅仅追求一个好的目的,它在出发点,在内部结构上应当也是好的。我们将这种观点成为优秀善,依据格劳孔的说法,这是一种本身好后果也好的善。在柏拉图看来,以大见小能够清楚的显现问题,所以,他决定通过设想一个正义的城邦来推导个人的正义,乃至正义的本质及其真正利益。这个城邦即是理想国。
在柏拉图看来,一个正义的城邦自然是一个运作有序的城邦,因此,这个城邦内应当存在分工,“放弃其他事情,专搞一行,这样就会每种东西生产的又多又好”作为城邦存在的基础,首先要有具备各自技能的生产者。生产的扩大使得领土也需要相应扩大,这种扩张带来了战争,于是城邦需要守卫它的护卫者。此外,城邦还需要一些永远保持其公道和正确性的人物来作为统治者权衡一切。
柏拉图对这三类人都作了详细的阐述。对于统治者,如果他想保持正确性,他就必须爱智慧的全部而非部分。在柏拉图看来,只有哲学家才能做到这一点。这些哲学家所具有的德性即是理智,他们需要从小接受各类教育和训练,使他们永远“爱真”,“决不苟同一个假字”,同时,他们还应当有广阔的眼界,用以保持公正和睿智。对于护卫者,如果说他们是称职的,他们应当不畏死亡,勇敢地对待敌人,同时温和地顺从于城邦,换而言之,他们应当具有勇敢的德性。对于生产者,他们应当顺从于统治者的领导,尽自身的本分来供给城邦的需要,同时克制过多的欲望,以免城邦成为一个“发高烧的城邦”。因此,生产者需要的是节制的德性。
至此,城邦有了较为清晰的分工。关于这种分工的来源,柏拉图使用了“金银铜铁说”。这一理论认为,人的心灵中存在着金银铜铁的成分,这些成分决定了一个人的资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金银铜铁论尽管说明了社会各阶级的形成有先天基础,但它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血统论。在柏拉图看来,这些成分并非固定遗传的,“虽则父子天赋相承,有时不免金父生银子,银父生金子,错综变化,不一而足”,而政治地位也随之变化。所以说,理想国的体系是一种血统与选贤的有机结合。
金银铜铁论解释的或许是人的潜质,即人的本性,但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体,人显然还具有后天塑造的因素。我们常说习性,性是天生的,而习则是后天养成的。在习的塑造方面,柏拉图充分强调了教化的重要性。所谓教化,不仅仅只是进行教育,而是通过教育进行感化,以达成改变。中国古人在《礼记•经解》中有“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的阐释,柏拉图对于教化的理解与此已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认为,教育应当首先是以潜移默化的形式进行的,因此,对于孩童,应当先通过音乐(此处音乐包含了史诗故事)陶冶心灵,通过体操锻炼身体。尤为重要的是,这些音乐体操等需经过严格的筛选,柏拉图甚至删去了一切表现了恶的内容,力争使这些孩童拥有彻底符合于善的心灵,并竭己所能去“求真”。此外,基于社会分工的不同,柏拉图也区分了对于生产者、护卫者与统治者的教育内容。例如,对于统治者,“被挑选出来的那些青年将得到比别人更多的荣誉,他们将被要求把以前小时候分散学习的各种课程内容加以综合,研究它们相互间的联系以及它们和事物本质的关系”;对于护卫者,则需要使他们懂得如何去调和勇敢和温和。总之,教化的目的是充分激发素质,使得统治者、护卫者、生产者所应有的智慧、勇敢与节制得以充分发挥,将潜质转化为现实。

3、正义观念的引出

至此,柏拉图完成了他对理想国的塑造。如何令这个城邦的一切处于最完美的状态?柏拉图认为,应当避免“铜铁当道,国破家亡”的局面。也就是说,城邦的成员“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并且“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之后便可以讨论关于正义的问题了。柏拉图认为,正义的品质即是能产生和保护智慧、勇敢与节制,对于城邦而言,正义体现为“一个人干他自己份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份内的事”,也即,生产者与护卫者服从统治者,建立分工之上的和谐。“各守其职,各安其分”,这便是柏拉图通过优秀善找寻到的正义了。这种正义不仅可以体现于城邦之中,柏拉图还将其推衍至个人。他将统治者、护卫者、生产者三种分工对应为人的理性、激情与智慧。让一个人达至和谐状态,即是要让他的欲望与激情服从于理性。这便是个人的正义。

4、柏拉图论证中的缺陷

总结上文,柏拉图认为有效善无法达成正义,而优秀善则在追寻正义的过程中则起着一种引导问题。然而,一个人的思想无法完全脱离其时代,囿于种种因素的限制,柏拉图的“优秀善”在达成正义的过程中还存在着某些误导作用。这些误导,不仅仅体现为方向的偏差,还包括理论内部的自相矛盾。首先,从源头来讲,理想国之所以得以架构,是因为人本身素质的差异,以及素质较为低下者对高素质者的服从。上文已提及,柏拉图用金银铜铁论解释人存在着素质的差异,然而,柏拉图在讲述理论时却说“我们在故事里将要告诉他们……有没有办法使他们相信这个荒唐的故事”。事实上,柏拉图自己并不相信这个故事,他只是想为“人天生素质不同”的观念寻找依据,使得民众信服和服从。有人可能会说,这是为了令各阶层各安其分而采取的手段,或许这种理解是对的,但这不正是一种出于目的、出于结果而进行的有效善?而柏拉图在前文中已经论证,通过有效善无法达成正义。作为在柏拉图心中能达成正义的优秀善,其定义是:不应当仅仅追求一个好的目的,它在出发点,在内部结构上应当也是好的。但在实践的开端,柏拉图使用了谎言或者说假设之类的不那么真不那么好的东西,他实质上并没有遵从自己对优秀善的定义。最初的城邦为何有服从与被服从?(这或许是所有统治者都不愿触及的问题)作为理想国,我们必须排除欲望冲突等种种因素,也应当排除欺骗谎言等不真实的东西,因为柏拉图也提及,理想国中的教育是要使所有人都去努力求真。那么,从一开始,理想国的建设就出现了无法以其理论解释的矛盾,它何以能推导出真正的正义?
在构建理想国的过程中,仍有许多细节值得商榷。
柏拉图说:“对于体质不合一般标准的病人,他则认为不值得去医治他,因为这种人对自己对国家都没有什么用处。”他认为,丧失了工作能力的人也就丧失了生存的权利。也就是说,对于城邦的正义而言,最终要的不是公民的生存,而是让公民去工作。这种正义类似于工厂流水线上的规章制度,一味的盯着效率,它并不适用于今日,甚至可以说,是有些不人道的。这种不人道的高压政策在理想国的许多方面都是存在着的。例如,处于理想国状态下城邦公民的幸福感。以护卫者为例,护卫者没有世俗的幸福,他们的幸福只是履行自己的职责,并获得一种荣誉感。因为“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层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国家和谐发展,各个阶层将得到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这种幸福不正像是所谓统治者麻痹人民的精神鸦片吗?为什么城邦的公民不能追求世俗的幸福?难道连幸福感都需要被指定了?这实在是一种奴性的幸福。柏拉图为了达成所谓的精神上的幸福,对于艺术的表现形式有着极其严格的界定,这事实上是一种对审美的打压,是以统治者的道德来衡量城邦的审美。修改故事、修改乐律来进行教导,与其说是让孩童了解真正的善,不如说是一种愚民的手段,统治者决定了整个城邦的标准,在这个城邦中将丧失个人的概念,所有人不过是城邦这台大机器上的小齿轮罢了,不存在什么个人意识,有的只是对于统治者的服从。最终,社会意志将摧毁个人意志。
既然如此,在城邦营建之初,下位者为何要服从统治者或曰哲学王?最初的分权与最初的哲学王何以确立?事实上,统治者在理想国中起着灵魂的作用,护卫者与生产者不过是被灵魂驱动的肉体。但这种制度中却不存在对统治者的制约措施。能保证统治者行善的唯一原因是,他们完全符合善,他们从小就被培训为符合并不断追求善,但当他们当权后,却没有了任何限制。柏拉图在抨击民主制时认为他们是假民主,因为“最后反对党都会被迫退出”。但对于理想国而言,甚至连假民主都没有了,有的只剩真专制。一旦统治者发生了蜕变,理想国将从根本上朽化。这种将城邦的维持与延续寄托在个人道德水准上的做法,实在是有着巨大风险。更何况,一个作为较其他城邦居民拥有更高智慧的哲学家,要想上台开始构筑理想国,真是难上加难,我们甚至不知道最初选举权、决定权如何产生。柏拉图在洞穴喻中说过,哲学家是走出洞穴看到太阳的人,我们必须强迫他们回到洞穴,将太阳的概念转达给那些只看到幻影的人。也就是说,所谓“真正的善”是由统治者给予的。既然最初其他公民都没见过太阳,他们为何会相信太阳的存在?柏拉图的政治构建在实质上是一种精英治国论,但社会的主体应当是精英之外的一般公民,他们何以让哲学家上台,并接受他那套与自己所想不符的观念?柏拉图令哲学王实现统治的方法是通过护卫者的辅佐,也就是说,背后的暴力和强权是城邦制度的维持方式,且不说这种方式是否合乎正义,关键的问题在于,最初护卫者为何会拥戴哲学王?
或许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尽管柏拉图讲了分工,他的理想国像是一种权能分立的政治结构,但从护卫者与生产者对统治者的服从,以及统治者的无制衡状态来看,理想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决定权……种种权力高度统一在少数统治者手中,这事实上是一个极权国家。而极权国家,无论其目前是否治理得优秀,在来源上,它总是出于暴力、篡位或是其他不那么正义的手段。
柏拉图通过理想国推导出了正义,这种正义在其表现上也有许多地方值得探讨。我们发现,柏拉图并没有反对城邦间的战争,他甚至说“如果我们想要足够大的耕地和牧场,我们势必要从邻居那儿抢一块来……下一步,我们就要走向战争”,这同时也是护卫者产生的原因。既然城邦的正义能够类比为个人的正义,那么个人为利益进行争斗也是符合正义的了?在柏拉图的阐述中,公民间的相互爱护是通过扩大亲情来实现的,其具体手段是,剥夺个人的知情权,让他把一个年龄段内的人都称为父母,把另一个年龄段内的人都当做子女,而不让他知道自己的亲属究竟是谁。正义既然要求求真,与通过无知达成相互爱护显然是相违背的。此外,中国的古人总是说“推己及人”,只有懂得了爱亲,才会推衍之去爱人,这是人的天性,正如卢梭所言,爱人是将他人看做自我的“客观化”。柏拉图这种淡化血缘的做法,其最后结果,与其说是会加强人们的互相爱护,不如说,会使一切人无亲无疏,不去爱护任何人,只是追求独善其身。
或许,柏拉图的正义,从一开始就只是政治上的正义,而非道德上的正义。这一切,与其说是正义,不如说是和谐与稳定。所以,在某些方面,柏拉图为求和谐,为了维稳,甚至牺牲了部分的正义。到最后,柏拉图的理想国只有权力意志的绝对性,而无自由权利的普遍性。
另一个小问题是,柏拉图希望构建出新的神话故事,他认为神应当是完美的,所以神应当依照善来行事。但作为一种最高存在,神不应被别的事物框定。换而言之,应当是善依照于神。柏拉图不应为神制定所谓善的准则,他甚至应当将神的所为看做是更高层次上的善,是他尚还无法理解的太阳。

5、批判与继承

回过头来说,柏拉图由优秀善导出正义的做法自有其缺陷,被柏拉图所反对的有效善也未必没有其可取之处。至少,这种达成正义的方式具有直观性,能为一般民众所接受。既然社会存在着分工,人存在着天生素质的差异,所以并非所有人都能像哲学家一样去思辨优秀善。很多情况下,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情况是存在着的。例如,《理想国》中的玻勒马霍斯,他并不了解正义与优秀善的确实含义,但他仍然可以行善,可以按着正义来行事。优秀善与有效善的关系,正如经与权、体与用,是有机结合的。卢梭说,人的真正本性不在于少数有教养的人才具有的理性,而在于人所共有的情感。因此,用情感来追求正义,或许能让正义的观念最为普及。我们既然存在于现实世界,就无法彻底脱离实际去思考问题。所以,通过达成善的目的来追寻正义是一种常见而可行的做法,这正是我们常说的行善。如果在一个社会上,人人都去行善,那么即使没有人知道优秀善的定义,这仍然是个正义的社会。这就像我们可能不懂美的确切概念,但我们仍然可以去审美。
黑格尔说,正是因为理想国不够完善,所以它从没存在过。有效善与优秀善引导者柏拉图找到了他的正义,然而这种正义是有历史局限的。今天的我们,应当带着新的历史阶段的新眼光来看待柏拉图的正义,并为之赋予新属性,这样才能达成符合这个时代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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