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罚款5000元合理吗?

如题所述

是不合理的,不过要看具体情况。

虽然罚款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体现,属于用人单位的正当管理手段。1982年国务院也发布过《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但是,该条例已经于2008年被废止。此后,用人单位直接对职工进行经济处罚就失去了法律依据。因此,从法律上分析,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部分地方性法规也已经明确规定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比如,《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在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显然,公司对迟到员工进行罚款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通过浮动工资、绩效考核、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种形式,对劳动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奖惩,但是不能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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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6
那要看员工到底做了什么事情,给单位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失,为什么会罚款罚这么多?如果单位罚款过多,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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