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证明范本
当事人姓名某某某,性别男/女,出生日期某年某月某日,户口所在地某某地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查阅后婚姻登记机构从某年某月至今的结婚登记档案,并且没有发现当事人有不符合未婚登记的记录。
这份证明可以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构所辖范围内当前没有结婚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某某市某某县村民委员会
某年某月某日
需要提供以下手续:需要提供有效的个人信息。
1.本人到场办理
需要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物品,具体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他人代理办理
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