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所有的土地如下: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郊以及依法被国家没收、征收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4、根据法律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6、因不可抗力原因,农村居民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土地。
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